近日,宜丰县在全县16个乡镇(场)和县工业园区各配备1名环保监督管理员,人员、办公用房由各乡镇(场)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调剂解决。目前,县级环境保护机构是最基层的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在乡镇一级配备环保监督管理员,旨在增强乡镇一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健全环保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应对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环保监督管理员的职责是督促辖区环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协助辖区内新、扩、改建项目环保审批的现场堪查,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辖区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管,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环境违法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排污单位依法征收排污费。据了解,该县环保局将在近期对17名环保监督管理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业务知识,增强其履职能力。
(刘治松 记者邬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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