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强 记者邬文名)日前,宜丰县黄岗乡一村民邱某为建猪栏需要钢筋而盗窃毁坏电力设施被宜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邱某,男、现年32岁,家住宜丰县黄岗乡汪家槽村院前组。经公安机关审查,邱某供述:2007年11月的一天,与其一做起养猪生意的黄某同邱某商量建猪栏需要钢筋的事宜,黄某对邱某讲钢筋在其住的地方对面山上有电杆,邱某很快理解了黄某的用意。当天夜晚,邱某便随身带着8磅重锤及斧头在 “望春楼”将宜丰县供电公司一段暂时退出运行的线路的电杆砸碎了一根,然后把钢筋取出,放到黄某家里。过了4-5天,黄某又叫邱某去砸电杆。于是,邱某又带着8磅重锤到“下锅山”上将二根电杆砸碎,取出钢筋,搬到了黄某家里,此后,邱某又于2007年春节期间将三根电杆砸碎,取出钢筋放到黄某家里,前后共砸碎6根电杆并盗取其钢筋,造成经济损失241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二款规定,邱某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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