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防“节日病”复发,近日,宜丰县纪委再次重申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条禁令。
一是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县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危害性的再教育,对顶风违纪、屡教屡犯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二是严禁节日滥发钱物补助。在节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开栏、廉政短信等形式,明确要求各单位或部门禁止以中秋节名义超标准发放奖金或物品,以国庆加班之名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费。三是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要求所有公车入库存放。县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查出的公车,除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追缴公车私用费外,还责成有关单位对公车私用责任人给予停开公车、扣发奖金等处理。四是严禁利用公款外出参观旅游。县纪委下发通知进一步重申各地各单位不得在国庆黄金周利用公款组织干部外出游玩、参观或考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除公开曝光外,还将给予主要领导党纪政纪处分。(胡耀华 记者邬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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