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梦娜、实习生谈金霞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得消息,我省对卡拉OK行业要收版权费的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本月开展收费工作
据了解,根据国家版权局文件批复,中国音像协会于2006年12月31日发出了《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及实施办法,其中表明,中国音像协会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收取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在此背景下,中国音像协会江西省联络站近日在南昌正式成立,并在本月全面开展收费工作。
中国音像协会江西省联络站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此前国家版权局公示的12元/天/包房的收费标准在江西将参考当地人均消费指数、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进行调整。
为鼓励自觉缴费,在5月31日前,签订使用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全年使用费的经营者可按8.5元/天/包房计算;一次性缴纳半年,按9.5元/天/包房计算;三个月缴纳一次的,按10.5元/天/包房计算。5月31日之后签约的经营者就不再享受此优惠价格。
商家担心增加成本
收费工作要开展了,卡拉OK业主对此有何态度?昨日,叠山路一家卡拉OK营业场所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肯定不乐意,希望我们的行业协会能为我们说话。”位于洪城路的一家经营KTV的娱乐场所一负责人则向记者说:“如果收费,我们的成本肯定要增加。”他表示,不排除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可能。
不付费者要被删歌
得知我省将对卡拉OK厅收取版权费,我省的国家一级词曲作家吴颂今昨日通过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早就该收了。卡拉OK经营业主们已经免费使用我们的作品十几二十年了,我们算够意思了!”
中国音像协会江西联络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拒不付费的业主,将采取删歌和诉讼的方式为著作权人讨回应得的利益。同时,中国音像协会公布该协会网址www.chinaav.org以及江西联络站专线工作电话0791-6258510,就有关版权许可及收费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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