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建国时期行政区划
1949年7月15日,宜丰全境解放,下旬,设立城关区。至12月,全县分为5个区、34个行政村。5个区的管辖区域如下:城关区辖朱续良乡、盐步镇全境和双库乡一部分,区人民政府驻盐步镇;棠浦区辖原荷塘、新民、棠浦、天德、主平5乡全境,区人民政府驻棠浦;潭山区辖原辛会、庆凯等2乡全境和双库乡一部分,区人民政府驻天宝;宣风区辖原宣化、风德2乡全境,区人民政府驻蓼市街;芳溪区辖原芳溪、黄岗2乡全境,区人民政府驻芳塘。随着新政权的建立,旧的乡(镇)、保、甲亦告废除。
1950年4月,划棠浦区的原新民、荷塘2乡之地及城关区的原续良乡一部分设立新荷区,区人民政府驻澄塘。5月开始逐步建立乡一级政权,至8月,先后建立起6个区62个乡(街)。城关区辖10乡和东和、西平2街;芳溪区辖12乡和芳溪街;潭册区辖8乡;棠浦区辖10乡和棠浦街;新荷区辖10乡;宣风区辖8乡。
1951年7月,全县分为6个区72个乡2个街。
1952年4月1日,析棠浦区增置太平区,区人民政府驻同安, 辖同安(同桂改名)、桂横、党田、白市、花桥、普义等6乡。同年8月,改区人民政府为区公所,并以数字排列各区名称:城关区为一区,新荷区为二区,棠浦区为三区,潭山区为四区,芳溪区为五区,宣风区为六区,太平区为七区。至年末,区的规模未变,但乡的设置有所增加。其中:一区增设桥西、雷神、鸦溪、枫潭4乡;二区增设沙袁1乡,陂头乡改名英塘乡;三区增设虎溪1乡;四区增设找桥、下梅、黄沙3乡;五区增设简家、蕉溪2乡;六区增设横塘、午照、禾埠3乡;七区增设横联、东岸2乡。这时全县有7区88乡2街。
1953年1月以后,乡、街变动如下:一区改盐步街为城关镇,再改名新昌镇,撤销鸦溪乡;三区撤销虎溪乡、棠浦街;四区撤销下梅、黄沙2乡;六区撤销禾埠乡。至此,全县共7区83乡1镇。
1956年5月,全县开始撤区并乡,至年底,全县并为23个乡1个镇。
1957年1月,又恢复3个区的建制。
1958年2月15日,撤销桥西乡并入新昌镇,撤销花田乡建制,至此全县有19个乡镇。
1060年4月,将全县20个人民公社(垦殖分场)合并为9个人民公社(垦殖分场)。
1968年12月,全面扩社并队,把全县24个分社(分场)、镇,并为14个公社、镇。
1972年12月19日,经中共宜春地委、宜春地区行署批准,将花桥公社划为花桥、同安两个公社;将黄岗公社划为黄岗、港口两个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