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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各时期行政建置与隶属
西周以前,按《禹贡》所设想的九州之说,宜丰属扬州之域。春秋战国时期,宜丰地先属吴,继属越,后属楚。秦始皇统一中国置36郡,宜丰属九江郡。汉高祖设豫章郡置建城县,宜丰地属之。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改建城为多聚。东汉光武元年(25),多聚复名建城。灵帝中平年间(184-189),析建城增置上蔡县。
民国3年(1914)1月,因宜丰县与浙江新昌县重名,根据内务部规定,复名宜丰县,属江西省庐陵道管辖。民国15年(1926)撤销道,县直属省辖。民国20年(1931),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江西设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行营党政委员会,指挥各县党政工作,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游击区划分为九区,每区设党政分会,宜丰属第一区。民国21年(1932)全省划分为13个行政区,宜丰属第八行政区。民国24年,宜丰改属第二行政区。此后,行政区有多次调整,宜丰一直属第二行政区。
1949年7月15日,全县解放,宜丰属江西省袁州分区;翌年9月12日,袁州分区改名袁州区。1952年9月18日,撤销袁州区并入南昌区,宜丰属南昌区。1955年3月25日,南昌区改名南昌专区。1958年12月20日,南昌专署改驻宜春,1959年1月1日,南昌专区改名宜春专区。1968年2月27日,宜春专区改名宜春地区。2000年,宜春地区改设市,于是宜丰属宜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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